幼儿园语言领域游戏化教学流程的研究
刘智佳
河北省滦平县红旗镇中心校
摘要:语言领域教学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构成,对于幼儿的语言思维发展与语言表达能力提升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教师需要积极学习现代化的幼儿语言教学理念,积极引入游戏活动的教学思想,不仅营造出趣味性的语言教学活动,还可以提高语言教育活动对于幼儿的吸引力。同时幼儿教师遵循幼儿语言思维的发展规律,积极设计适宜幼儿理解能力的语言游戏活动。然后教师还需要观察幼儿在语言游戏活动中的表现,及时调整游戏化教学的流程,从而有效提高幼儿的语言认知能力
关键词:幼儿园;语言领域;游戏教学;
学前教育阶段的幼儿语言领域教学目标是着重引导幼儿掌握语言文字的基本规律,让幼儿能够运用清晰准确的语言与他人进行深入沟通,以及逻辑清晰的描述自身的想法和感受。因此幼儿教师需要采用游戏化教学指导理念,着重优化传统语言领域教学的模式,重视游戏化教学的流程设计,观察幼儿在游戏过程中所展现出的语言思维,带领幼儿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归纳等一系列的语言探索活动,潜移默化间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意识。
一、遵循幼儿发展规律,明确语言游戏活动目标
幼儿教师需要积极遵循幼儿语言发展的规律,灵活选择游戏教学活动的内容。并且教师应当明确本次游戏活动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幼儿的语言应用思维,教师需要结合幼儿喜欢游戏的天性,在游戏中融入丰富的语言基础知识,着重培养幼儿对语言运用技巧的认知能力。然后教师以目标为导向,组织丰富的趣味游戏导入活动。例如,教师可以采用角色导入的教学活动,引导幼儿模拟游戏中的人物角色,着重调动幼儿在探索学习中对人物形象的模拟能力,营造出身临其境的游戏化教学情境,激发幼儿对语言文字知识的强烈求知兴趣。然后教师可以积极讲解后续的游戏故事内容,让幼儿在游戏活动的过程中形成良好的语言思维,培养幼儿对游戏活动的强烈探索兴趣。并且教师需要激烈幼儿在丰富的游戏过程,中形成丰富的联想能力,感受语言文字在实践生活中的应用价值,锻炼幼儿良好的语言应用意识。
二、教授幼儿游戏规则,创设趣味语言游戏情境
教师完成了教学活动导入后,需要向幼儿讲解游戏的玩耍规则,让幼儿可以形成良好的游戏化思维,引导幼儿在游戏中能够遵守游戏的规则,与同学和教师形成良好的游戏教学互动。并且教师还需要积极优化传统的语言教学活动流程,着重引入信息化的教学技术手段,充分关联幼儿真实的生活场景,引发幼儿对语言游戏活动的探索学习兴趣,激发幼儿对语言知识的学习热情,让幼儿在游戏活动的过程中与同学积极分享自身的见闻和感受,促进幼儿语文思维的快速发展。例如,教师可以组织趣味性的语言猜谜游戏,调动幼儿已有的语言知识基础。通过趣味性的猜谜活动,让幼儿在游戏探索中调动已有的语言知识储备,丰富幼儿的语言学习体验。并且教师还需要着重关注幼儿在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语言探索思维,了解幼儿的语言认知表现能力。然后教师可以积极拓宽语言游戏教学活动内容,构建完善的语言教学流程规划。同时教师还需要针对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表现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不仅挖掘出幼儿的语言学习潜能,还营造出班级内部愉悦生动的语言游戏学习氛围。
三、拓展游戏教学控价,培养幼儿语言表达能力
幼儿教师在完成语言领域的游戏教学活动后,教师需要观察幼儿在游戏活动过程中的表现,了解游戏化活动的课堂教学效果。并且教师还需要积极思考自身在教学探索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反思自身的教学策略,不断优化后续的教学规划和流程,从而保证语言游戏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不仅可以有效调动幼儿对教学内容的探索兴趣,还可以引导幼儿在游戏探索中形成积极的语言表达意愿,加深幼儿在游戏中的探索积极性。同时教师通过幼儿之间的良好教学表现,分析幼儿在游戏教学活动的语言理解能力,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表达思维。并且教师还需要针对游戏化教学流程进行深入的教学探索,通过群体备课的方式不断提出教学指导问题,激发幼儿在游戏活动中的积极思维,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创新意识,能够激发幼儿对语言游戏活动的热爱,让幼儿在丰富的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积极主动的语言学习思维。
总而言之,幼儿教师在进行语言领域的游戏活动教学设计时,需要关注语言教学流程活动的科学与高效。教师需要结合幼儿的学习认知特点,积极设计丰富的趣味游戏教学内容。不仅提高幼儿在课堂学习中的专注度,还可以强化发幼儿对游戏规则的理解。同时教师可以巧妙运用信息教学技术,创设趣味的语言游戏教学情境,关注幼儿在游戏流程中的学习表现,不断优化整体游戏活动内容的设计方案,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认知思维。同时教师还需要加强日常的教学评价反思,不仅可以提高幼儿对语言文字的领悟能力,还可以结合幼儿的语言学习表现,及时调整语言游戏活动的流程,促进幼儿形成积极主动的语言学习思维。
参考文献:
[1]王春影.关于幼儿园语言教学活动游戏化研究[J].好家长,2019(17):1.
[2]尚思宇.幼儿园语言教学活动游戏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神州,2019(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