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纳税实务与课程思政的融合
尹锦芬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524000
摘要:2021年教育部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将会计专业更名为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这标志着会计专业将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在开展学科教学的同时,高校教师要对其所教授的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内涵进行充分挖掘,在讲授专业课程的同时融入思政内容,从而真正做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境界,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
关键词:高职院校;纳税实务;课程思政
现阶段,大学开展教育活动的主体是课堂,因此,在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加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可吸收性,使其能够顺应学生的发展与进步显得十分重要。专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将思政元素和专业课程有机融合,以达到教学的协同作用。当前,许多高职院校普遍存在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课程的分离的现象。
一、教学的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式较为单一,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欠缺主动性。再加上会计专业的形成时间较长,人才培养体系较为固化,即使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形成时间较短,大多数的人才培养方案也是照搬以前会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开展教学时,教师的主导地位一成不变。但在当下,传统的单一化教育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对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培养出实践型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要让学生对学习尤其是专业学习产生兴趣。但《纳税实务》的学习内容比较枯燥,学生无法自主深入学习了解相关税收制度,降低课程教学的有效性。特别是在当下高度现代化的环境下,学生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和接受度较高,尽管部分教师尝试在课堂授课的过程中融入实际案例和思政元素,单一的教学方法仍无法提高学生的接受度和学习效率,欠缺对学生理想信念及价值观的塑造,导致部分高校生在未来的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工作隐患。
二、策略与教学路径
(一)明确课程定位
在对《纳税实务》进行考核时,大多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依据,这样的考核方式很难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对知识点的吸收程度,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甚至部分同学平时学习态度敷衍,考前临时抱佛脚,用较短时间机械化记忆背诵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会导致学生不能真正理解税收法律的制定原则和综合应用,高职院校无法向社会输送应用型人才,无法实现高职教育的目标。《纳税实务》本身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其教学目的不只是让学生了解纳税相关的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准确快速地计算出各税种的应纳税额,更需要在进入企业后根据不通过企业发生的业务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熟练地进行业务处理,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教学目标可以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其中,知识目标是要使学生掌握最新的税务法规,并与会计标准相结合,从而计算各项税种的应纳税额;能力目标要求学生通过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目标是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运用能力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运用。这就要求教师在讲课的时候,从生活的角度出发,把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爱国主义等思政要素纳入课堂,而不是灌输式的课堂教学,通过情景化的方式,让学生在乐在其中的同时,也能达到“思政”的目的。
(二)促进思政团队建设
课程思政提出的时间不长,课程思政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一些教师虽然认识到了“课程思政”的重要性,却没有充分挖掘其背后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就造成了教学内容的死板。单纯依靠生搬硬套思政内容的方式进行课程思政,是无法实现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思政教育的目标,而专业教师也无法在专业课程的授课过程中做到润物细无声。在深化全面深化课程思政理念的过程中教师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课程思政团队的组建过程中,需将主体从思政课程教师转变为全体教职员工,实现全员育人的大格局。积极组织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构建跨专业跨学科的交流学习机制,加强专业课教师与思政课教师的交流。通过对专业和思政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研讨,构建和完善课程体系,达到协同育人的效果,让专业课和思政课形成协同效应,做到全员参与课程思政,实现课程思政润物细无声。
(三)巧妙嵌入思政元素
教师在设计《纳税实务》教学内容时,不能仅注重税收法律制度的知识,还应在教师完全熟悉这门课程的基础上挖掘思政元素,使其在授课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学生在初涉税收法律法规时,由于其学习意识较弱,无法很容易地从知识点中发掘出相应的思想要素,因此,教师要充分发挥“引导”的功能,引导学生发掘符合知识点的“思政要素”,从而提高思政的认知水平。与单纯的“填鸭式”相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将会极大地改善学生的学习效率。比如,老师首先要让学生对课本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帮助他们找出关键的知识点,并为他们指明了方向,从而让他们能够更积极地自主地学习税务法律知识,从而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另外,在教学中要加强专业素养和思想政治因素的结合,加强与学生的交流,采取各种手段让学生在不突兀的情况下接受思政教育。比如,在讲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对明星“阴阳合同”、明星偷税漏税被查处的典型事例进行分析,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而实现课程思政。
(四)丰富考核方式
课程思政并不是单纯地将学科与思政的内容机械地拼接、重叠,既不是在现有的课程上增加一门课程,也不是把思政教育的内容硬性嵌入到专业的理论教学中去,而是要实现专业理论学习和思政教育内容的有机融合,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并驾齐驱,这就需要高校教师在教学中明确课程思政的定位和功能,把思政元素融入到教学的各个环节,实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纳税实务》课程的考核方案应摒弃原有的传统的考核方式,教师在设计试题时不应仅简单考核税收法律法规的记忆,还应该与当下社会热点结合,融入思政案例分析,避免学生在面对考试时临时抱佛脚。此外,在评价学生成绩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平时表现及期末考试,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知道除了期末考试外,更应该在课堂上保持学习状态。这样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发散思维,学以致用。
综上所述,课程思政是实现以德树人的主要途径,而《纳税实务》作为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内容较多,在国家大力提倡课程思政的形势下,其教学改革的任务尤为艰巨。因此要求专业教师积极做出调整,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时间性较强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田志琴,李茂红. “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J]. 西部素质教育,2023,9(09):80-83.
[2]胡甜予,殷西祥. 高职院校大数据与会计专业纳税实务课程思政教学探索[J]. 现代商贸工业,2023,44(08):148-150.
[3]吴怡玲. “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纳税实务》线上教学效果提升研究[J]. 中国新通信,2022,24(20):179-181.